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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3P 符合性声明 (DOC) 中文版

碳性锌-二氧化锰R03P电池欧盟符合性声明 (DOC)

欧盟符合性声明

法规 (EU) 2023/1542

 

制造商: 深圳市德安达科技有限公司

编号DAD-EUDOC-R03P-20260418

 

 

 1. 产品信息

产品:碳性锌-二氧化锰R03P电池 (不可充电)

电池类别便携式电池型号AAA R03P

批号详见采购订单号包装标签追溯或电池本体有效期年份倒回3年

 

 2. 声明对象

本声明涵盖以下产品:

碳性锌-二氧化锰电池 (不可充电)

型号AAA R03P

化学体系:锌-二氧化锰

标称电压1.5V

标称容量400mAh

类别便携式电池(密封,≤ 5 kg)

电池类型一次电池(不可充电)

 

电池可通过印在每个电池本体和产品包装上的型号 "AAA R03P" 进行识别。批号可通过电池本体有效期年份倒回3年或采购订单号和包装标签追溯。

 

完整的技术规格、性能数据、标记和安全信息,请参阅电池信息页面 。

 

碳性锌-二氧化锰R03P电池商标(示意图)
image.png

 

 

 

 3. 制造商

制造商名称:深圳市德安达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中国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大树岭湖美街69号

邮政编码516023,网站www.szdeanda.com电子邮件xiajh@desaypow.com

 

 

 4. 欧盟授权代表

代表:Apex CE Specialists GmbH地址:Grafenberger Allee 277, 40237 Düsseldorf, DE联系人:Wells Yan邮箱:Info@apex-ce.com电话:+49 21312066043

 

 5. 符合性声明

我们,深圳市德安达科技有限公司,全权负责声明,上述产品符合以下法规的适用要求: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 (EU) 2023/1542(2023年7月12日),关于电池和废电池,修订指令 2008/98/EC 和法规 (EU) 2019/1020,并废除指令 2006/66/EC。

已通过证明产品符合下列技术规范、标准和或法规来评估其一致性。

 

6. 适用标准

1. IEC 60086‑1:2021

原电池 1部分:总则

2. IEC 60086‑2:2021

原电池 2部分:外形与电气规范

4. IEC 60086‑5:2021

原电池 5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

 

 7. 合格评定

 

评定程序: Module A — Internal Production Control

所采用的合格评定程序为法规 (EU) 2023/1542 附录 VIII 所述的Module A — Internal Production Control。根据该程序,制造商全权负责确保电池符合法规的所有适用要求。制造商将技术文档和欧盟符合性声明保存10年,供国家监管机构检查。

 

公告机构: 不适用

不适用 — 模块 A(内部生产控制)无需公告机构参与。

 

 8. 有害物质限制合规

 有害物质合规声明

本产品符合欧盟法规 (EU) 2023/1542 附录 I 规定的重金属浓度限值:

 

(Hg):≤ 0.0005% 重量百分比

(Cd):≤ 0.002% 重量百分比 (仅便携式电池)

(Pb):≤ 0.01% 重量百分比

本产品符合 REACH 法规 (EC) 1907/2006 附录 XVII 的适用限制。

 

本产品符合 EU POPs 法规 (EU) 2019/1021。

检测依据 IEC 62321 系列标准进行。

本产品不含有超过0.1%重量比的REACH高关注物质候选清单(SVHC)中的任何物质。

有关完整的有害物质声明,请参阅电池信息页 — 有害物质 。

 

 9. 其他法规条款

7条 — 碳足迹声明 尚未适用

针对便携式电池的碳足迹计算规则授权法案尚未根据法规 (EU) 2023/1542 发布。此要求目前对该电池类别不可强制执行。

 

8条 — 电池中的再生材料含量 尚未适用

 

针对便携式电池的最低再生材料含量百分比的授权法案尚未发布。此要求目前对该电池类别不可强制执行。

 

11条 — 便携式电池的可拆卸与可更换性 尚未适用

本电池为独立供应的-二氧化锰电池产品,未由制造商安装到设备中。第11条的可拆卸和可更换性要求适用于安装在设备中的便携式电池,因此不适用于本产品。

 

48–52条 — 供应链尽职调查义务 尚未适用

法规第七章规定的尽职调查要求仅适用于年净营业额超过4000万欧元的经济运营商。深圳市德安达科技有限公司在发布本声明时未达到该门槛。

 

附录 III — 性能与耐久性要求 尚未适用

附录 III 对便携式电池的性能和耐久性要求将于2028年8月18日起适用。此外,附录 III 明确将纽扣电池排除在电化学性能和耐久性要求的范围之外。作为参考,本电池的性能特性(容量、最小平均持续时间和特定应用测试结果)详见电池信息页面 。

 

指令 2014/30/EU — 电磁兼容性 (EMC) 尚未适用

本电池为被动式一次(不可充电)-二氧化锰电池,不含任何有源电子元件、集成电路或电池管理系统。由于电池内部无电子开关或信号处理,EMC 指令 2014/30/EU 不适用于本产品。

 

— — 电池管理系统 (BMS) 尚未适用

 

本产品为被动式一次(不可充电)-二氧化锰电池,不含任何电子元件、电路、电池管理系统或通信接口。法规中涉及配备 BMS 或电子有源电池的条款和要求不适用于本产品。

 

 10. CE 标志与标签

以下标记印在电池本体或二维码信息内,符合法规 (EU) 2023/1542 第13条及附录 VI 的要求:

CE 标志 — 表明符合所有适用的欧盟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第19–20条)。

分类收集符号(带叉号的轮式垃圾桶)— 符合第13条及附录 VI B 部分,表明电池不得与未分类的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化学符号 "Cd" 和 "Pb"(如含量超标)— 本型号未超过限值,因此无需标注。

"远离儿童" 符号 — 符合第13条,警告防止误食风险,尤其针对幼儿。

"不可充电" 符号 — 表明本产品为不可充电(一次)电池;充电可能导致泄漏、火灾或爆炸。

型号标识 "AAA R03P" — 印在电池本体上。

有效日期代码(-格式)— 印在电池本体上。

标称电压 (1.5V) — 印在电池本体上。

完整的标记和标签详情见电池信息页面  的"标记"部分。

 

 签署

签署代表:

深圳市德安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点:中国 惠州日期:2026-04-18姓名:夏军辉 职务:销售总监

 

签名

 

签署代表:

Apex CE Specialists GmbH

地点:杜塞尔多夫, 德国日期:2026-04-18姓名:Wells Yan职务:授权代表

签名

 

 

 

 制造商名称:深圳市德安达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中国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大树岭湖美街69号

邮政编码516023,网站www.szdeanda.com电子邮件xiajh@desaypo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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